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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 程序入门 高风险主题 2026-07-06

收到裁定后,先看主文、理由还是送达日期

内容类型
诉讼指南
资料状态
基础整理,高风险主题
核验状态
高风险主题
首次发布
2026-07-06
最后更新
2026-07-06
来源链接
可访问

资料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本文只整理材料和写作边界。

原始链接: 打开官方来源

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收到裁定后,很多人第一眼只看结果。

但材料整理时,不能只看一句主文。还要看理由、送达日期、救济告知和附件材料。

本文只说明怎么拆读,不安排下一步程序。

四块先分开

部分先看什么
主文裁定结果写了什么
理由主要依据和事实认定
送达实际收到日期和凭证
告知是否写明救济途径和期限

这四块不要混在一句备注里。

主文

主文先照原文摘录。

不要立刻改写成自己的理解。摘录后再写“我的理解”和“待核对问题”。

理由

理由部分可以拆成:

  • 事实理由。
  • 程序理由。
  • 法律依据。
  • 材料缺口。

每一项都尽量对应原文页码或段落。

送达日期

送达日期要特别小心。

至少保存:

  • 信封或电子送达记录。
  • 签收或查看时间。
  • 平台通知截图。
  • 实际看到文书的记录。

本文不计算期限,只提醒先保存日期凭证。

救济告知

救济告知也要摘出来。

如果看不懂,不要自己补结论。先写“待核对”。

公开裁定内容前,处理案号、姓名、地址、签名和第三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