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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法条 案例库分析 已核验 2026-09-05

公交站亭被拆,旧协议和长期运营记录有什么用

资料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2025 年 8 月 18 日发布的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第二批)中“某文化传播公司诉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设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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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十年前的协议,还有没有用?遇到设施被要求拆除时,别急着把它当成“过期材料”。

最高法公开案例记载,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依据与相关部门的协议投资建设公交站亭、站牌,并长期运营。后来,住建部门以未经审批、不符合规范等理由发出限期拆除通知,随后实施拆除。法院在公开案例中审查了早年协议、长期运营、通知的事实和依据,以及催告、补偿和强制拆除程序。

案例没有告诉我们所有旧协议都能对抗后来的管理要求。它给的更实际:一项长期存在的投入,不能在处理时被当成从来不存在。

把旧材料重新接回今天

老项目最常见的问题,是协议在档案室,建设资料在施工方,运营记录在不同公司,新的通知又只发到现场。可以先做一张“前后对照表”:

早年文件现在文件要核对的问题
建设或使用协议限期拆除通知通知是否回应了原协议和设施现状
验收、移交、运营记录现场检查材料检查认定了什么事实
投入和维护凭证补偿或协商材料是否有处理投入和存量设施的记录

表格不替人下结论,但能让问题落在纸面上。

公开案例的限度

本站只核对了最高法发布页列出的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协议的性质、设施审批、补偿和拆除是否合法,都必须回到完整协议、当地规则和现场文书。不要用这一案替代自己的项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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