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来源核验笔记,最重要的不是写得多。
而是写清楚:我到底核到了什么,没核到什么,哪些内容不能补写成结论。
只打开过一个入口,就只能写入口。只看到发布页,就只能写发布页。没有案号、全文或原文,就不要自己补。
本文自身只示范核验笔记的边界,不替任何单个来源补写事实、裁判观点或适用结论。
先分清资料层级
同一个主题,资料来源可能分好几层:
| 层级 | 可以记录什么 | 不能直接写什么 |
|---|---|---|
| 官方入口 | 网站名称、栏目、检索入口、核对日期 | 具体案例结论 |
| 发布页 | 标题、发布日期、发布机关、摘要范围 | 原文没有列出的案号和事实细节 |
| 法条原文 | 名称、文号、施行日期、条文位置 | 超出条文的适用结论 |
| 裁判全文 | 案号、当事人脱敏信息、裁判理由、主文 | 与全文不符的概括 |
| 二手摘要 | 线索来源和待核验点 | 已核验状态 |
核验笔记要说明自己停在哪一层。
笔记模板
| 字段 | 填写内容 |
|---|---|
| 主题 | 要核验的法条、案例、司法解释或资料入口 |
| 官方来源 | 全国人大、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国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等 |
| 原始链接 | 官方页面链接 |
| 核对日期 | 实际打开核对的日期 |
| 已确认内容 | 页面能直接确认的信息 |
| 未确认内容 | 案号、全文、事实细节、裁判观点、适用边界等 |
| 站内使用边界 | 可以作为入口、线索、法条卡,还是暂不公开 |
只掌握入口时怎么写
只掌握入口时,可以写:
- 入口名称。
- 官方网站。
- 核对日期。
- 这个入口适合继续查什么。
- 检索时应记录哪些字段。
不要写:
- 某个案例的裁判要点。
- 某个案号。
- 具体事实经过。
- 对读者个案的适用结论。
只掌握发布页时怎么写
只掌握发布页时,可以写:
- 发布机关。
- 页面标题。
- 发布时间。
- 页面列出的主题范围。
- 仍需登录或继续检索的内容。
如果发布页没有列案号、入库编号或裁判全文,就不要补。
可以把文章定位为“检索线索”“来源登记”或“待逐项核验”,不要写成完整案例评析。
和站内文章怎么衔接
来源核验笔记可以服务三类文章:
- 法条卡:需要回到现行文本。
- 案例线索:需要回到官方发布页、案例库或裁判全文。
- 工具模板:需要说明字段和核验范围。
如果资料还不够,就让文章停在“资料核验”栏目,不要急着转成指南结论。
常见误区
- 把二手摘要当成已核验来源。
- 只看搜索结果,就写成案例结论。
- 官方页面没有案号,却自己补写案号。
- 只核到入口,却把
verificationStatus写成“已核验”。 - 没写清“核对范围”,读者误以为全文已经核过。
读者补充
留言与补充
请只提交公开资料线索、文章勘误或阅读补充。不要提交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案号全文、未脱敏文书或原始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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