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案例前,先自查。
不是所有案例线索都适合放进材料,也不是所有摘要都能支撑结论。
自查表
| 项目 | 已核对 | 备注 |
|---|---|---|
| 官方来源 | 待填写 | 入口或全文 |
| 案号或编号 | 待填写 | 没有就写待核对 |
| 裁判全文 | 待填写 | 摘要不等于全文 |
| 事实差异 | 待填写 | 对照自己的材料 |
| 引用目的 | 待填写 | 检索、说明还是论证 |
| 公开边界 | 待填写 | 脱敏处理 |
没核到的地方,不要空着,写“待核对”。
引用目的分清
引用案例可能有不同目的:
- 作为检索线索。
- 说明同类问题存在。
- 对照事实差异。
- 支撑某个法律观点。
目的越强,核验要求越高。
高风险信号
遇到这些情况,先停一下:
- 只有公众号或转载摘要。
- 没有案号和全文。
- 事实差异很大。
- 只看到裁判结果。
- 想把案例直接套到自己的材料上。
公开前处理
公开引用时,不补写官方页面没有的信息。
涉及当事人、地点、金额、案号全文和第三方信息时,先脱敏或只保留目录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