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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 模板清单、证据材料 高风险主题 2026-06-06

行政不作为证据核对表:申请、职责、收到和处理经过

内容类型
文书工具
资料状态
模板,按需调整
核验状态
高风险主题
首次发布
2026-06-04
最后更新
2026-06-06
来源链接
可访问

资料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原始链接: 打开官方来源

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这张表用于把行政不作为争议拆成可核对的证据链。

它不判断机关是否违法,只用来把材料放好。

核对表

编号材料类型材料名称证明目的来源日期状态
IA-01申请内容申请书全文证明提出过明确申请本人待补充待核对
IA-02提交行为邮寄或提交凭证证明已经提交本人待补充待核对
IA-03收到证明签收或系统回执证明机关收到平台待补充待核对
IA-04职责依据法条或政策入口证明职责线索官方待补充待核对
IA-05处理经过补正、转办通知证明机关处理过程机关待补充待核对
IA-06后续状态未答复或答复证明争议当前状态机关待补充待核对
IA-07期限节点送达和知悉材料辅助核对程序和期限多来源待补充待核对

状态建议

  • 已核对:材料来源、日期和用途已经确认。
  • 待核对:材料存在,但日期、来源或证明目的还不清。
  • 仅辅助:只能说明过程,不能单独证明核心事实。
  • 暂不公开:涉及隐私、第三方信息或程序风险。

证明目的写法

建议写具体一点:

  • 证明本人于某日向某机关提交申请。
  • 证明某机关于某日收到申请。
  • 证明申请内容涉及某项具体事项。
  • 证明行政机关作出过补正、转办或答复。
  • 证明目前仍需核对职责依据和期限节点。

不要只写“证明行政机关不作为”。

常见误区

  • 证据目录里只有申请书,没有收到证明。
  • 职责依据没有来源链接或条款线索。
  • 把补正通知和最终答复混成一个材料。
  • 沟通记录没有日期、对象和内容摘要。
  • 公开材料时泄露身份证号、电话、地址或第三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