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前置问题先做初筛。
这张表不下结论,只把需要核对的字段放到一起。
初筛表
| 编号 | 事项类型 | 文书名称 | 告知内容 | 引用依据 | 已有凭证 | 待核对 |
|---|---|---|---|---|---|---|
| RP-01 | 待填写 | 待填写 | 待填写 | 待填写 | 待填写 | 是否前置 |
| RP-02 | 待填写 | 待填写 | 待填写 | 待填写 | 待填写 | 期限起点 |
“待核对”不要空着。它决定下一步查什么。
告知内容怎么摘
如果文书写了救济途径,可以摘录要点:
- 是否写明复议机关。
- 是否写明起诉法院。
- 是否写明期限。
- 是否写明先复议再诉讼。
摘录时保留原文位置,避免只凭记忆概括。
依据怎么写
依据栏先写文书引用的条文名称和条号。
还没核对原文时,标成“待核对”。不要直接把条文作用写成确定结论。
凭证怎么接
初筛表最好能接到:
- 文书原件或扫描件。
- 送达凭证。
- 提交记录。
- 沟通记录。
- 官方来源链接。
表格只是入口,不能代替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