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案例摘读模板,用来约束后续案例文章的写作顺序。
核心原则是:先核对来源,再提炼问题;先写事实差异,再写参考意义。
来源核对
| 项目 | 内容 |
|---|---|
| 案例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法院官网或其他官方发布平台 |
| 原始链接 | 待补充 |
| 案例名称 | 待核实 |
| 案号 | 待核实 |
| 入库编号 | 待核实 |
| 发布或入库时间 | 待核实 |
| 核对日期 | 待补充 |
| 资料状态 | 待核实 |
在以上信息核实前,不应把案例内容写成确定引用。
摘读结构
| 部分 | 写什么 | 注意事项 |
|---|---|---|
| 争议背景 | 案件大致涉及什么行政行为或程序 | 不复制大段原文 |
| 核心问题 | 法院主要审查什么问题 | 避免过度概括 |
| 裁判要点 | 原文可核对后的要点 | 必须标注来源 |
| 事实差异 | 与读者可能关心事项的不同点 | 防止机械套用 |
| 检索关键词 | 案由、行为类型、法条、程序词 | 便于 Pagefind 和案例库检索 |
| 适用提醒 | 不能直接套用的事实和程序差异 | 保留风险边界 |
不能省略的提醒
案例不是模板答案。即使争议类型相似,也可能因为事实、证据、期限、程序阶段、法律修改或当地实践不同而得出不同结果。
摘读时应至少说明:
- 这个案例适合帮助理解什么问题
- 这个案例不能直接证明什么
- 哪些事实差异需要特别注意
- 原始来源是否已经核对
可复用关键词
后续案例摘读可以考虑保留以下关键词字段:
- 行政不作为
- 履行法定职责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不存在
- 不予公开
- 起诉期限
- 诉权告知
- 被告资格
- 受案范围
- 管辖法院
- 举证责任
- 复议与诉讼衔接
继续阅读
- 如何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行政案件?:先学习关键词、案由和争议焦点的检索方法。
- 官方资料索引:行政诉讼、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回到官方资料入口核对来源。
-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被告举证责任:把案例摘读和法条卡片对应起来。
更新记录
- 2026-06-02:补充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官方入口、入库编号字段、适用提醒和继续阅读路径。
- 2026-06-02:建立案例摘读模板,待用于后续核验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