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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法条 法条解释 来源可能变动 2026-06-0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司法解释:2025年新规则核对卡

内容类型
案例法条
资料状态
司法解释卡片,持续核对
核验状态
来源可能变动
首次发布
2026-06-04
最后更新
2026-06-04
来源链接
可访问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原始链接: 打开官方来源

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不能只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司法解释,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进入复议、诉讼或案例检索前,应把它作为重要核对入口。

核对主题

可以围绕这些问题回到原文:

  • 哪些政府信息公开争议可能进入行政诉讼。
  • 申请内容、答复类型和诉讼请求如何对应。
  • 不予公开、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掌握等答复如何核对。
  • 复议机关处理信息公开争议后,程序位置如何变化。
  • 旧规则废止后,引用资料是否需要更新。

材料核对顺序

顺序核对内容对应材料
1申请内容申请书、提交凭证
2机关收到签收、系统回执、平台记录
3答复类型答复书、附件、补正或延期通知
4送达日期邮寄、短信、系统通知、回证
5救济路径复议决定、起诉材料、法院通知

先把材料放好,再回到司法解释核对法律问题。

常见误区

  • 仍只引用旧的 2011 年规定,没有核对 2025 年新解释。
  • 把“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掌握”“不予公开”混成一个结论。
  • 没有保存申请全文,导致无法判断答复是否对应申请。
  • 只看答复落款日期,没有记录实际收到日期。
  • 进入诉讼前没有区分原机关答复和复议机关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