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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法条 法条解释 来源可能变动 2026-06-0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答复类型与救济线索卡

内容类型
案例法条
资料状态
法规卡片,持续核对
核验状态
来源可能变动
首次发布
2026-06-02
最后更新
2026-06-02
来源链接
可访问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原始链接: 打开官方来源

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这张卡片用于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类型和后续救济的基础核对路径。

信息公开争议不能只看“有没有拿到材料”,还要看申请写法、机关掌握情况、公开例外、补正过程、期限和救济告知。

条文主题

本卡片主要用于检索和核对: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何描述
  •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的处理和答复类型
  • 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掌握、不予公开、补正等常见情形
  • 答复期限、延期、送达和救济线索
  • 信息公开不回复、政府不答复怎么办等常见问法

通俗理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越清楚,后续越容易判断答复是否充分。

普通读者要先记录:

  • 申请了什么信息
  • 申请提交给哪个机关
  • 机关什么时候收到
  • 机关作出了哪类答复
  • 是否补正、延期、转办或告知其他获取方式
  • 答复是否载明依据和救济途径

适用场景

这张卡片适合用于:

  • 信息公开申请前整理申请内容
  • 收到“信息不存在”“不予公开”“非本机关掌握”等答复后分类
  • 行政机关未在期限内答复时整理材料
  • 后续申请复议、起诉或检索案例前统一关键词

常见误区

  • 申请内容过宽,后续难以判断机关是否已经充分答复。
  • 把咨询、投诉、举报、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混在一起。
  • 只保存答复截图,没有保存申请全文、提交凭证和送达材料。
  • 把“信息不存在”“不予公开”“非本机关掌握”当成同一种结果。
  • 没有记录补正、延期和救济告知,导致期限核对困难。

下一步工具

下一步检索词

可以先检索:

  • 政府信息公开案例
  • 信息公开不回复
  • 信息不存在
  • 不予公开
  • 非本机关掌握
  • 政府信息公开 补正
  • 政府信息公开 起诉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 救济告知

检索到具体案例后,要先核验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或法院官网原始页面,再记录案号和裁判要点。

适用提醒

政府信息公开争议常常同时涉及申请写法、答复类型、期限和公开例外。这里不提供个案答复是否合法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