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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法条 案例库分析 已核验 2026-06-07

过程性信息和征地报批材料:先看决定是否已经完成

内容类型
案例法条
资料状态
最高法发布页已核对
核验状态
已核验
首次发布
2026-06-05
最后更新
2026-06-07
来源链接
可访问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9月12日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中姚新金、刘天水诉福建省永泰县国土资源局案。

原始链接: 打开官方来源

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里出现“过程性信息”“内部信息”时,先不要只看这几个字。

同一份材料,在行政程序不同阶段,公开边界可能不一样。尤其是征地报批、用地审批、项目审批这类事项,要先看:程序是否已经完成,是否已有正式审批结果,申请的是审批结果、附件材料,还是内部流转意见。

官方页面确认了什么

最高法发布页将姚新金、刘天水诉福建省永泰县国土资源局案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之一。

官方页面记载,该案涉及“一书四方案”、过程性信息、内部材料、征地批复完成后能否继续以过程性信息为由不公开等问题。

本文只按官方发布页整理核对方法,不补写原始链接没有提供的案号、入库编号、裁判文书或事实细节。

逐案核验登记

核验项当前状态
官方发布页已按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页面核对。
案例名称已按官方发布页记录。
核心事实已记录申请“一书四方案”、机关以过程性信息/内部材料答复等官方页面可核验事实。
裁判结果已按官方发布页记录二审撤销一审、责令限期公开“一书四方案”的处理。
案号信息原始链接未提供案号或入库编号;本文不补写来源没有提供的信息。
事实差异只作为过程性信息和征地报批材料公开边界的材料核对线索,不能直接套用于所有征地材料。

来源边界

本文的原始链接是最高法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发布页。这个页面提供了案例名称、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本文只在这个范围内整理。

页面没有提供案号、入库编号或裁判文书,所以本文不补写这些内容,也不把它们写成待补充事项。非官方转载摘要不作为本篇案号、入库编号或裁判文书依据。

先拆申请对象

申请征地、用地或项目审批材料时,可以先把对象拆开:

  • 审批结果:批复、决定、批准文件、备案结果。
  • 报批目录:一书四方案、申请表、呈报材料目录。
  • 附件材料:补偿安置、用地范围、权属、公告、听证等材料。
  • 内部意见:请示、审核意见、会签意见、内部流转记录。
  • 公开入口:主动公开网页、公示公告、政府公报或自然资源部门公开页面。

不同对象不能都混写成“征地材料”。

再看程序阶段

过程性信息的关键,不只是材料名字,而是程序阶段。

可以先记录:

  • 所申请事项是否已经审批完成。
  • 是否已有正式批复或公告。
  • 申请材料是否被行政机关保存。
  • 机关答复是全部不予公开,还是部分公开。
  • 不予公开理由是否只写“过程性信息”,有没有进一步说明。
  • 是否还有其他公开渠道。

如果程序已经完成,原本在办理过程中的材料是否仍然能够一概不公开,就需要继续核对。

答复理由要逐项对应

不要只写“对方说是过程性信息”。

可以建一张表:

申请事项答复结果机关理由是否已有审批结果待核对
待补充待补充过程性信息待核对待核对
待补充待补充内部信息待核对待核对

这样后续才能看出,是所有申请事项都被同一个理由覆盖,还是不同材料有不同理由。

公开材料也要注意边界

征地、用地和项目审批材料里,可能同时包含公共事项、个人信息、权属信息、商业信息和内部意见。

公开讨论时,建议优先公开或摘录:

  • 申请事项。
  • 答复理由。
  • 文书日期和机关名称。
  • 已公开公告或批复入口。
  • 已脱敏的材料目录。

不要直接公开他人身份证号、具体住址、联系方式、账号、完整权属材料或未经脱敏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