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纸上声
返回
工具 模板清单 高风险主题 2026-06-04

被告和管辖问题核对表:把主体、文书和法院线索分开

内容类型
文书工具
资料状态
模板,按需调整
核验状态
高风险主题
首次发布
2026-06-04
最后更新
2026-06-04
来源链接
可访问

资料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原始链接: 打开官方来源

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被告和管辖经常连在一起出问题。

这张表只用来把主体、文书和法院线索分开,不能替代具体法律判断。

使用前提醒

  • 被告不是经办人员、窗口或电话联系人。
  • 管辖不是按方便程度选择法院。
  • 复议后起诉前,应重新核对被告和管辖。
  • 多个机关参与时,先列主体关系,不要直接全部写成被告。

主体核对表

编号主体名称出现材料可能角色待核对问题备注
B-001待补充决定书或答复书落款可能作出行政行为是否为被告核对印章
B-002待补充申请提交记录收到申请主体是否负有处理职责核对签收
B-003待补充复议决定复议机关复议后是否影响被告核对决定类型
B-004待补充转办单或沟通记录转办、协办或经办是否只是事实线索不直接定性

管辖线索表

编号可能法院依据线索对应材料待核对规则备注
J-001待补充被告所在地机关信息、文书行政诉讼管辖规则待核对
J-002待补充复议机关所在地复议决定复议后管辖待核对
J-003待补充行政行为发生地争议材料特殊管辖规则待核对
J-004待补充法院通知或系统提示通知、短信、系统记录补正或移送保存原件

填写说明

  • 主体名称:尽量使用正式文书中的全称。
  • 出现材料:写明来自决定书、答复书、复议决定、通知还是沟通记录。
  • 可能角色:只是初步分类,不作最终结论。
  • 可能法院:只列核对对象,不代表最终提交法院。
  • 待核对规则:写明要回到哪一类法条、司法解释或法院通知。

常见误区

  • 看见哪个部门盖章就不再核对职责和复议情况。
  • 只凭电话沟通确定被告。
  • 被告和管辖分别整理,导致复议后线索断开。
  • 法院通知没有编号,后续无法说明程序经过。
  • 把“待核对”项目误写成确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