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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 模板清单 高风险主题 2026-06-06

起诉期限核对表:把送达、知悉和程序节点放到同一张表

内容类型
文书工具
资料状态
模板,按需调整
核验状态
高风险主题
首次发布
2026-06-04
最后更新
2026-06-06
来源链接
可访问

资料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若干问题的解释》。

原始链接: 打开官方来源

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起诉期限不能只靠记忆判断。

这张表的作用,是先把所有可能影响期限的日期、材料和程序节点放到同一张表里。它不计算具体期限,也不能替代个案判断。

使用前提醒

  • 不确定的日期写“待核对”,不要写成确定日期。
  • 文书落款日期、实际收到日期、系统显示日期、邮寄签收日期可能不同。
  • 复议、补正、裁定和法院送达材料都可能影响后续判断。
  • 已经接近期限或收到正式文书时,应尽快核对现行规则并咨询专业人士。

起诉期限核对表

节点编号事件需要保存的材料待确认日期可能影响风险备注下一步动作
T-01提交申请或材料申请书、提交凭证、截图待补充行政机关答复期限注意是否有收件证明补保存原始记录
T-02行政机关收到材料签收记录、系统回执待补充不答复或履职期限判断只看寄出日期可能不充分核对签收或回执
T-03收到行政决定决定书、答复书、送达凭证待补充起诉或复议期限起点落款日期不等于收到日期标注送达方式
T-04知悉行政行为通知、公告、查询记录待补充期限起算争议“知道”需要材料支持记录知悉来源
T-05提交复议申请复议申请、提交凭证待补充程序衔接核对是否复议前置或自愿保存提交凭证
T-06收到复议决定复议决定、送达材料待补充复议后起诉期限高风险单独核对法律依据
T-07提交起诉材料起诉状、提交记录待补充是否及时提交需保存法院接收记录归入法院程序材料
T-08收到补正或裁定补正通知、裁定、送达回证待补充后续救济和程序期限不要只记口头沟通进入补正对应表

填写说明

  • 事件:只写能够被材料定位的节点,不要混入情绪性描述。
  • 待确认日期:没有材料支持时,先写“待核对”。
  • 可能影响:只写方向,例如“起诉期限起点”“复议后起诉期限”,不要直接下结论。
  • 风险备注:标注缺材料、送达争议、是否告知诉权、复议衔接等问题。
  • 下一步动作:把缺口转成具体动作,例如补截图、找回执、核对法院通知。

可以和时间线分开保存

普通时间线记录一件事如何发生。

起诉期限核对表只记录可能影响期限判断的节点。它可以从时间线中抽出来,单独给高风险日期做核对。

常见误区

  • 只看文书落款日期,没有核对实际收到日期。
  • 只保存实体文书,没有保存邮寄、系统、短信或送达凭证。
  • 把行政机关答复期限、复议期限、起诉期限和法院补正期限混在一起。
  • 对“不答复”“未履职”“复议后起诉”等情形直接套用一个固定数字。
  • 发现可能超过期限后停止整理材料,没有核对是否存在特殊情形或救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