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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法条 案例库分析 已核验 2026-06-08

行政协议改成货币补偿后,过渡费还怎么算?

内容类型
案例法条
资料状态
最高法典型案例发布页已核对
核验状态
已核验
首次发布
2026-06-08
最后更新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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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中,王艳影诉辽宁省沈阳市浑南现代商贸区管理委员会履行补偿职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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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征收补偿协议不是只签一次。有些案件里,先签实物安置,几年后又改成货币补偿。

问题是:新协议签了以后,旧协议下已经发生的超期回迁、临时安置补助费、双倍补助等事项,是不是都算解决了?

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的《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中,王艳影案就围绕这个问题展开。

官方来源

  • 官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
  • 案例名称:王艳影诉辽宁省沈阳市浑南现代商贸区管理委员会履行补偿职责案
  • 发布时间:2018-05-15 10:30:42
  • 核对日期:2026-06-08
  • 来源边界:官方页面提供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本文不补写页面没有提供的案号、入库编号或完整裁判文书。

案件线索

官方页面显示,王艳影在 2011 年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选择实物安置,并约定 2014 年 3 月 15 日前交付安置房。后来,安置房一直没有交付。

2016 年 5 月,王艳影又签订相关协议,选择货币补偿,并收到补偿款,也按月领取了临时安置补助费至 2016 年 5 月。之后,因职责调整,相关职责下发到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王艳影主张,按照地方规定,超期未回迁应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二审法院结合地方规定、原协议未履行交房义务、新协议未约定该遗漏事项等事实,判令管委会支付部分期间另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差额。

新协议不一定覆盖所有旧问题

这个案例最有价值的地方,是提醒我们不要把“签了新协议”和“所有历史问题都结清了”混成一件事。

要看三件事:

问题核对重点
旧协议约定了什么安置方式、交房期限、过渡费标准
新协议改变了什么是否从实物安置改为货币补偿,是否约定历史遗留事项
地方规则如何填补对超期未回迁、双倍补助、货币补偿后的补助期间如何规定

如果新协议明确写明某些款项已经结清,争议会变得不同。如果新协议没有处理遗漏事项,就要继续看法律、法规、规章或补偿政策如何规定。

时间线是关键

过渡费和超期安置补助最怕时间混乱。建议按时间段整理:

时间段状态要核对什么
原协议签订日选择实物安置交房期限、过渡费标准
约定交房日前后是否超期行政机关是否交房、是否提供安置
地方规定施行后是否适用新规则双倍补助规则何时开始适用
新协议签订日改为货币补偿是否处理旧期间补助
补助实际领取期间已付款项每月标准、已发金额、差额

只有把时间段分开,才能判断哪一段按原协议,哪一段按地方规定,哪一段被新协议覆盖。

材料怎么整理

可以建立一个“协议和过渡费”材料夹:

  • 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 新的货币补偿协议。
  • 交房期限、选房通知、回迁通知或未交房证明材料。
  • 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明细、银行流水、收据。
  • 地方征收补偿办法、补助标准、超期规则。
  • 职责调整文件,说明哪个机关或管委会承接补偿职责。
  • 与补助差额有关的申请、答复、复议或起诉材料。

诉讼请求也要写清:请求的是哪一期间、哪一种补助、扣除已经领取金额后还有多少差额。

使用边界

王艳影案适合用来说明:行政协议变更后,协议未处理的补偿职责和地方规则事项,仍可能进入司法审查。

但它不能说明所有改签货币补偿后都能主张双倍过渡费。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另行核对当地规则施行时间、原协议和新协议文字、已领取款项、职责承接主体和请求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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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边界

案例和法条仅供学习、检索和比较参考。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另行核对完整材料、现行法律法规、地方补偿规定和法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