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项目中,很多人会对征收范围、项目调整、公告方式不满意。
但行政诉讼不是抽象审查项目安排。起诉前必须先问:这个行政行为到底有没有影响我的权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的《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中,焦吉顺案就是关于利害关系和诉的利益的案例线索。
官方来源
- 官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
- 案例名称:焦吉顺诉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征收管理案
- 发布时间:2018-05-15 10:30:42
- 核对日期:2026-06-08
- 来源边界:官方页面提供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本文不补写页面没有提供的案号、入库编号或完整裁判文书。
案件线索
官方页面显示,卫滨区政府作出调整征收范围的决定,将某片区域纳入征收范围,但明确不包含焦吉顺所有的住宅房。
焦吉顺认为,该调整决定不应将其房屋排除在外,并认为决定作出后没有及时公告,对原征收范围不产生调整效力,于是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
法院认为,被诉调整征收范围决定不涉及焦吉顺所有的房屋,对其财产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焦吉顺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起诉被裁定驳回。
利害关系要具体说明
这个案例看起来有些反直觉:当事人对征收范围调整不满,为什么不能起诉?
关键在于行政诉讼要保护具体权利。不是所有政府决定都能由任何人提起诉讼。起诉人要说明被诉行政行为怎样影响自己。
可以用四个问题自查:
| 问题 | 如果答不出来,风险是什么 |
|---|---|
| 我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什么 | 起诉对象不清 |
| 这个行为涉及我的哪项权利 | 利害关系不清 |
| 它怎样造成权利义务增减得失 | 可能被认为没有实际影响 |
| 法院支持我的请求后能解决什么 | 诉的利益不足 |
如果一个决定没有涉及你的房屋、土地、补偿、安置或程序权利,即使你认为它不合理,也可能进不了实体审查。
征收范围争议要先画清楚
遇到征收范围调整,可以先把材料做成一张图和一张表。
图上标清:
- 原征收范围。
- 调整后的征收范围。
- 自己房屋或土地的位置。
- 项目边界、道路、河流、门牌号或坐标。
表里写清:
| 材料 | 要证明什么 |
|---|---|
| 权属证书 | 房屋或土地属于自己 |
| 征收决定 | 原范围是否包括自己 |
| 调整决定 | 调整后是否包括自己 |
| 公告材料 | 是否依法公告和送达 |
| 补偿安置材料 | 是否影响补偿或安置权利 |
先证明“这个决定和我有关”,再讨论决定是否合法。
不同诉求不要混在一起
征收范围争议里,常见诉求有几种:
- 想进入征收范围,获得征收补偿。
- 想退出征收范围,避免被征收。
- 认为公告、调整或程序违法。
- 认为相邻项目影响了自己的房屋或经营。
这些诉求对应的被诉行为、利害关系和材料都不同。不能只写“我不同意征收范围调整”。要说明自己到底要保护什么权益。
使用边界
焦吉顺案适合提醒读者:行政诉讼必须有具体利害关系,法院会审查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对起诉人的权利义务造成实际影响。
它不意味着征收范围调整一律不能起诉。若调整决定直接纳入、排除或改变了起诉人的房屋、土地、补偿、安置、经营等权益,仍要回到具体材料中判断。
继续阅读
适用边界
案例和法条仅供学习、检索和比较参考。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另行核对完整材料、现行法律法规、地方补偿规定和法院要求。
读者补充
留言与补充
请只提交公开资料线索、文章勘误或阅读补充。不要提交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案号全文、未脱敏文书或原始案件材料。
评论区加载中。若长时间无响应,请稍后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