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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 模板清单 高风险主题 2026-06-07

行政诉讼上诉材料核对表:裁定、送达、理由和附件

内容类型
文书工具
资料状态
上诉材料模板,来源已核对
核验状态
高风险主题
首次发布
2026-06-05
最后更新
2026-06-07
来源链接
可访问

资料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原始链接: 打开官方来源

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上诉材料整理,不应只从“写上诉状”开始。

先把一审文书、送达材料、裁判理由和证据缺口放到同一张表中。

核对表

编号材料或问题需要保存当前状态备注
A-01一审裁定或判决文书全文、附件待核对保存原件和电子版
A-02送达材料回证、快递、系统记录待核对不只看落款日期
A-03救济告知文书正文或附件待核对单独摘录
A-04一审理由裁判理由摘录待整理分条对应
A-05上诉理由草稿、问题表待整理不写空泛不服
A-06证据附件证据目录、补充材料待整理标注是否新材料
A-07提交凭证邮寄、窗口、系统记录待补充保存提交记录
A-08副本和份数法院通知、提交清单待核对不凭经验估计
A-09公开版本脱敏稿、摘要稿待处理先处理隐私信息

先固定送达和提交链条

上诉材料里,送达和提交凭证要单独编号。不要只把它们夹在裁定书或上诉状后面。

节点要保存什么要核对什么
收到一审文书裁定书或判决书全文文书类型、主文和理由
确认送达回证、快递、短信、平台截图实际收到日期和送达方式
查看救济告知文书中关于上诉的原文是否载明期限、法院和方式
准备附件证据目录、补充材料、清单是否和上诉理由逐项对应
提交上诉材料邮寄单、窗口回执、系统记录提交时间、提交对象和材料名

日期不清楚时,先写“待核对”。不要用文书落款日期替代实际收到日期。

上诉理由先对应一审理由

可以建立一个简单对应表:

一审理由摘录对应问题上诉中准备回应什么对应材料编号缺口
待补充待补充待补充待补充待补

这样可以避免上诉材料只表达情绪,没有回应裁判中的具体问题。

附件不要和理由脱节

附件目录可以按“理由编号”来排:

上诉理由编号需要支撑的事实或程序问题对应附件是否已提交过本次处理
AP-01待补充待补充待核对待处理
AP-02待补充待补充待核对待处理

已经在一审提交过的材料,也要记录原证据编号;新补充的材料,要说明形成时间、来源和为什么现在补充。这里不判断法院是否采纳,只把材料关系整理清楚。

常见误区

  • 没有保存一审文书送达材料。
  • 上诉理由没有对应一审裁判理由。
  • 把一审证据目录和上诉附件目录混在一起。
  • 没有记录上诉材料提交凭证。
  • 凭经验估计份数、提交对象或提交方式,没有回到法院通知核对。
  • 公开上诉材料时泄露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案号或第三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