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清单只做一件事:找缺口。
不要在这里算期限,也不要写“已超过”或“未超过”。先看哪些材料有,哪些材料还没有。
A 组:行政行为材料
- A-01:是否有决定书、答复书、通知书或其他正式文书。
- A-02:是否能看出作出机关、实施机关或落款机关。
- A-03:是否能看出行政行为内容。
- A-04:如果没有正式文书,是否有公告、查询页面、现场材料或其他线索。
- A-05:材料是否已经编号,并进入证据目录。
缺口写法示例:缺少能证明实施主体的官方材料,待从原始文书、公告或查询页面补充。
B 组:送达和知悉材料
- B-01:是否有送达回证。
- B-02:是否有快递单号、签收记录或信封。
- B-03:是否有系统通知、短信、邮件、小程序或政务平台截图。
- B-04:是否有公告页面、查询页面或下载记录。
- B-05:是否能区分文书落款日期、实际收到日期和知悉日期。
缺口写法示例:只有文书落款日期,缺少实际收到日期证明。
C 组:救济告知材料
- C-01:文书是否写明复议或诉讼路径。
- C-02:是否写明期限。
- C-03:是否写明受理机关、复议机关或法院。
- C-04:不同文书的告知内容是否一致。
- C-05:是否存在口头告知但无书面材料的情况。
缺口写法示例:救济告知部分需要单独截图或摘录,暂不能确认告知内容。
D 组:复议和后续程序材料
- D-01:是否提交过复议申请。
- D-02:是否保存复议申请提交凭证。
- D-03:是否收到补正、受理、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复议决定。
- D-04:复议决定或处理文书是否有送达材料。
- D-05:复议后是否已经重新核对被告、管辖和请求。
缺口写法示例:复议决定书已保存,但送达材料缺失,复议后起诉节点待核对。
E 组:沟通、协调和特殊情况材料
- E-01:是否有行政机关承诺处理或改变行为的书面材料。
- E-02:是否进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
- E-03:是否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起诉的材料。
- E-04:信访、投诉、协商材料是否只作为事实记录保存。
- E-05:是否已经把这些材料和期限判断分开。
缺口写法示例:有多次沟通记录,但缺少机关书面承诺或协调机制材料,暂不写成期限扣除理由。
最后输出
整理完以后,建议形成三个结果:
已证明日期:有材料支撑的日期。待核对日期:只有记忆、推测或间接线索的日期。待补材料:下一步要找回执、截图、原件、公告或官方页面。
这个清单可以接到 起诉期限核对表,也可以接到证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