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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 模板清单、时间线底稿 高风险主题 2026-06-12

期限日历登记表:复议、起诉、补正、上诉节点先别混

内容类型
文书工具
资料状态
模板,按需调整
核验状态
高风险主题
首次发布
2026-06-12
最后更新
2026-06-12
来源链接
可访问

资料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若干问题的解释》。

原始链接: 打开官方来源

核对日期:

文章目录

期限问题最怕凭记忆写结论。

这张表只做第一步:把所有可能影响期限的日期、来源和证明材料登记下来。

是否已经届满、怎么起算、是否能扣除或延长,要回到具体规则和材料再核对。

登记表

编号程序类型触发材料日期类型日期证明材料可能影响状态
DC-01行政复议行政决定、答复或不履职材料收到/知悉待补充待补充复议申请节点待核对
DC-02行政诉讼行政行为、复议决定或未答复状态收到/知悉待补充待补充起诉节点待核对
DC-03法院补正补正通知收到待补充待补充补正提交待核对
DC-04上诉一审裁判文书收到待补充待补充上诉节点待核对
DC-05再审生效裁判和新材料知悉/形成待补充待补充再审材料准备待核对
DC-06其他提交法院或机关通知要求提交待补充待补充材料补交待核对

先分清日期类型

不要只写一个“日期”。先区分:

  • 作出日:文书或行为形成日期。
  • 落款日:文书上记载的日期。
  • 寄出日:邮寄、平台或系统发送日期。
  • 收到日:本人或代理人实际收到日期。
  • 知悉日:通过公告、查询、现场或其他方式知道日期。
  • 提交日:自己提交申请、材料或文书日期。
  • 届满日:经核对规则后形成的截止日期。

届满日不要在第一轮就写死。先把其他日期和证据补齐。

风险标记

可以在“状态”列使用这些值:

  • 已有材料:有原件、回执、截图或系统记录。
  • 待找材料:记得发生过,但证明材料未找到。
  • 日期冲突:不同材料显示的日期不一致。
  • 需专业核对:涉及复议前置、起算点、扣除、中止或延长等问题。
  • 暂不公开:包含隐私、第三方信息或现实程序风险。

与其他表格衔接

常见误区

  • 把复议期限、起诉期限、补正期限和上诉期限混在同一行。
  • 只按文书落款日判断,没有核对实际收到或知悉材料。
  • 没有保存送达凭证,却写出确定截止日。
  • 不同材料日期冲突时,没有单独标注。
  • 在公开文章里写出未经核对的具体期限结论。